「元大標普油金傘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反向1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」(證券代碼:00673R,以下簡稱「本基金」)於中華民國(下同)114年6月11日之基金單位淨資產價值(下稱淨值)為新臺幣6.73元,較其最初淨值累積跌幅已達百分之六十五情事,惠請貴公司協助向投資人加強宣導期信ETF產品特性及其投資風險意識相關事宜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共同保護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(以下簡稱期信ETF)受益人之投資權益,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證交所)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第23至第25條規定,增訂下列期信ETF管控作業,特請協助轉知貴公司營業人員留意:
(一)如期信ETF之最近十個營業日,平均淨值相較於其最初淨值累積跌幅均達一定比例以上,應於證交所公告後次一營業日起,分階段啟動下列管控措施:
1.達65%以上:暫停融資融券交易、停止有價證券借貸及當日沖銷交易。
2.達75%以上:預先收足投資人款券。
3.達85%以上:限制投資人僅得賣出,不得買進委託。
(二)如期信ETF自上述措施實施日起之連續三十個營業日,每日淨值相較於其最初淨值累積跌幅均回復至一定比例時,於證交所公告後次一營業日起分階段恢復(取消)下列措施:
1.未達65%:恢復融資融券交易、有價證券借貸及當日沖銷交易。
2.未達75%:取消預收足投資人款券。
3.未達85%:恢復投資人得買進委託。
二、因應本基金於114年6月11日之最近十個營業日,平均淨值相較於其最初淨值累積跌幅達64%,雖未達上述規範之65%,但其單日淨值為6.73元,相較於最初淨值跌幅達66.35%,敬請貴公司於受託買賣本基金前,協助督促營業人員配合辦理下列作業,俾以避免不適合的投資人貿然參與交易增生紛爭之虞,感謝配合:
(一)瞭解投資人適格性。
(二)提醒投資人於持有期信ETF受益憑證期間,應隨時自行留意前述證交所公告對期信ETF交易之控管措施。
(三)確認投資人已瞭解期信ETF之基金投資特色及審慎評估其自身投資風險承受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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