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貨交易既有客戶滿 70 歲應辦理重新徵信評估通知加收:  

期貨交易既有帳戶滿 70 歲者,本公司將自本年度起,每年依下方說明執行重新評估作業,應提供之相關文件 :

提供文件如下:
1.完成"70 歲以上交易聲明書"【表單下載】
2.證券或期貨交易滿十筆或曾任職於證券、期貨、金融或保險機構,有其他學經歷足資證明其具備期貨專業知識證明。
3.新台幣 250 萬以上財力證明(比照一般客戶徵信模式辦理)。
4.須提供最近一年固定收入之證明,且合計應達新台幣60萬元以上。

並應每年定期重新評估年度固定收入,於當年度10月第一個交易日起將限制交易(只可平倉不可新倉)(國外期貨亦同),提供完整資料後才得開放。
上述通知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詢所屬業務員。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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